学校主页 书记信箱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5-24 浏览次数: 310


为做好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及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其中原则上含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且必须包含招生导师。专家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

实施范围:“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二、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照我校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根据公布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格初审

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三)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1、导师评审。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其的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并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其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进行顺位替补。

(四)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要求考生现场作答。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能力×20%+专业基础与前沿知识×40%+科研综合能力×4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学科综合考核安排:

日期及时间

考核专业名称

考核地点

528日上午9点半

中西医结合基础

仙林校区丰盛楼526

请考生提前30分钟报到,并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带相关材料原件复查。

  1. 拟录取

(一)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根据各导师招生名额,按照考生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示名单及个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三)学院公示期结束,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四、监督保障

(一)学院成立监察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制招生选拔进行监察。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申诉途径

监督电话:15062266390

申诉材料提交地点:仙林校区丰盛楼532-2办公室

五、其他

(一)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二)本办法自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中西医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4524


Copyright © 2024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苏ICP备11032525号-1
技术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