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各办公室、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经学校研究决定,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班人数、研究生培养情况、既往分配比例以及所在学院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确定了中西医结合学院2027届推荐计划数,具体如下: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西医临床医学(试点班) | 20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22 |
注:研究生支教团名额不在以上名额中,由校团委负责另行组织开展相关推免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发布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并报教务处备案;统筹好整体工作进度和材料的归档;协调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工作组。 | 教学办 | 9月1日前 |
2 | 向相关毕业班学生传达2027届推免工作要求、本校《管理办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传达到班级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 | 学工办 | 9月2日前 |
3 | 核对专业学生在教务系统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及公示(涉及的课程范围见相关文件) | 学工办 | 9月2日前 |
4 | 符合资格的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加分项佐证材料;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主任初审后将本班报名学生的汇总表(附件3)转交学工办审核; 最后由学工办将全院报名学生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转交教学办核对后公示。 | 学工办 | 9月7日前 |
5 |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工作组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公开公示答辩结果。教学办计算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 教学办、 推免专家审核工作组 | 9月9日前 |
6 | 如果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推荐人申请材料向教务处提交。 | 教学办、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9月10日前 |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学院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学院推荐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学院需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级专家审核工作组。
2.学院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上述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3.院级专家审核工作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4.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专业在限额基础上多报送3名递补人选并注明排序。递补人选须符合推免基本资格要求,综合成绩排序位列正式推荐名单之后,同时在汇总表(附件3)备注栏中注明为“递补人选”,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报送。递补人选本身不直接获得推免资格,仅在公示期间至学校上报最终名单前,当正式推荐学生书面放弃资格或审核不合格时,经学校复核确认后按序递补进入正式推荐名单中。推荐名单一经上报,不再接受递补或更改。
5.针对转专业学生如有课程替代的情况,推免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执行。
五、材料报送
经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含递补人选相关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个人成绩单(初次及格成绩)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学校及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校级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参见:https://jwc.njucm.edu.cn/2026/0830/c4498a171092/page.htm。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在推荐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章老师85811779、姚老师85811839。
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