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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02 浏览次数: 10

各学系、各办公室、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经学校研究决定,综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班人数、研究生培养情况、既往分配比例以及所在学院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确定了中西医结合学院2026届推荐计划数共计21个名额。注:研究生支教团的7 个推免名额不在以上名额中,由校团委负责另行组织开展相关推免工作。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推荐工作任务分工及工作进度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发布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并报教务处备案;统筹好整体工作进度和材料的归档;协调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工作组。

教学办

9月2日前

2

向相关毕业班学生传达2026届推免工作要求、本校《管理办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传达到班级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

学工办

9月2日前

3

核对专业学生在教务系统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及公示(涉及的课程范围见相关文件)

学工办

9月3日前

4

符合资格的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3)、并提供加分项佐证材料;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主任将本班报名学生的汇总表(附件3)与申请表转交给学工办;

最后由学工办将全院报名学生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按排名顺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转交教学办。

学工办

9月8日前

5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工作组对学生所提交加分材料审核认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公开公示答辩结果。教学办计算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教学办、

推免专家审核工作组

9月9日前

6

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推荐人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教学办、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9月10日前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工作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上述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2. 专家审核工作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表彰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推荐汇总名单之前,如有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校级审核过程中如有学生不符合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推荐名单一旦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不可顺延替补或更改。 

4.学院不附加任何考试形式选拔推荐学生。

 五、材料报送

经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个人成绩单(初次及格成绩)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学校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在推荐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章老师85811779、徐老师85811839。

 

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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